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时可选择在全省任一省辖市(非县市)考区参加笔试。
2.报名网址:苏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zrsks.com)。
3.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1月22日09:00至1月28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月22日09:00至1月30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1月22日09:00至1月31日16:00 。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照片审核后请使用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学历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夫妻分居”、“照顾父母”、“通过司法考试(A)”等,在报名系统内无对应专栏的,请填写在[符合报考该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一栏。
报名表兼具信息采集功能,审核人员仅针对身份证号、户籍、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专业、不得报考情形、回避关系等关键项进行审核,没有为报考人员校验信息的职责,报考人员本人应充分了解考录政策,为自己所填内容负责。
资格初审时限为报名提交起48小时。未通过初审,修改信息再次提交的,系统认作重新报名。1月28日16:00起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即同步关闭报名窗口,无法更改信息或改报职位,仅可查询初审结果。因此,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在1月26日16:00后提交报名。
6.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之比小于3:1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办法核减招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19年2月1日09:00-16:00 。
7.报名成功的人员,请自行到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09:00至3月22日24:00;打印中如有问题,可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8.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苏州市人事考试院(0512-65301425)电话联系办理减免笔试费用事宜。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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