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人员,除了要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以《2019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请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
2、笔试时间安排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3月23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24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南京、无锡、淮安、泰州设置考点。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笔试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9年4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也同时在上述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比例合成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按职位拟录用人数5倍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职位,现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原因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可进行一次性递补。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录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信息在徐州党建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①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②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经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③需减免考试费用的特困报考人员、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有关证明;④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⑤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还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⑥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