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录用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组织实施。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比例合成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现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原因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可进行一次性递补。
招录机关从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录用审批机关在宿迁党建网(http://sqdj.gov.cn/)和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qhrss.suqian.gov.cn/)公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应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宿迁市2019年考录公务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宿迁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对考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市直人员直接与市直招考单位联系,报考县区乡镇人员直接与各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报考洪泽湖监狱人员直接与洪泽湖监狱联系。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
如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市考录政策咨询:市委组织部(0527)8436816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7) 84359275
市考务技术咨询: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省考录政策咨询:(025)83395725、12333
省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3: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网.doc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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