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办法
(一)考录职位查询
无锡市的考录计划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网(zzb.wuxi.gov.cn)、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lss.wuxi.gov.cn/ztzl/wxrskszl/)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月22日9:00至1月2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月22日9:00至1月30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1月22日9:00至1月31日16:00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时可就近选择江苏省内笔试考区。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审核)机关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2019年1月22日9∶00至1月28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尚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9年1月28日16∶00至1月30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无锡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法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1日9∶00—16∶00。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9年3月25日-29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电话联系报考职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3月20日9:00至3月22日24:0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解决(省内各地考务咨询电话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江苏人事考试服务栏目﹛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查询)。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报名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安排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3月23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笔试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9年4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报考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和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时间安排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合格的,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面试前,招录(审核)机关对拟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的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无锡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十七条第二款)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留存备查)。经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对报考司法警察和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如不具备报考资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体测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相关网站公布。
面试工作按照省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报考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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