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以及《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经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批准,2019年南京市将组织考试录用479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22日至2001年1月2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报考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九)报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9)的人员还须具备考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十)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要求
(一)报考本市及在宁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职位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二)定向考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考录对象为:报名时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三)定向考录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考录对象为:本市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四)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考录对象为:经江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经江苏省、南京市组织人社部门选派,报名时聘期已满、考核合格且未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户籍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五)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考录对象为:在本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五年、且任现职两年以上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深入扎实,工作实绩比较突出,群众公认度较高;任职期间,个人获得镇街以上荣誉,或所在村(社区)获得镇街以上荣誉;经镇街党组织推荐,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六)2016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现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七)考录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