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或考察(政审)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时,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或考察(政审)人选。
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招录机关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
六、公示和录用
各招录机关从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南京党建网(www.njdj.gov.cn)、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应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录用审批部门发给录用通知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市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其它报考要求详见《南京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各招录单位招考咨询电话详见《2019年南京市考录职位简介表》。
如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025)68788082、83638142
残疾人报考政策咨询:(025)83630202
省监狱管理局咨询:(025)86265125
考务技术咨询:(025)8315120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公务员局
2019年1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ztzl/njs2019nkslygwy/201901/t20190121_1380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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