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面试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的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
笔试、资格初审、体能测评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警察职位,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为面试对象;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为面试对象。
(二)面试分类
面试分为基础面试和专业面试。所有职位均进行基础面试,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增加专业面试。
(三)面试时间和考点
面试初定于2019年6月下旬进行。面试地点设在深圳市。
面试的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将在深圳组工在线网站公布。
(四)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
只参加基础面试的,基础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加试专业面试的,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40%+基础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基础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上述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具体加试办法另行制定。
面试成绩现场出分并提供给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左右公布考试总成绩,考生可通过深圳组工在线和考生服务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九、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
(一)体检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在深圳组工在线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未达深圳市委组织部划定合格分数线的,以及笔试、面试缺考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
体检时间初定为2019年6月下旬。体检地点设在深圳市。
体检严格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安排将在深圳组工在线网站公布。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资格复审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招录机关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招录职位的要求开展资格复审和录用考察工作。考察要按照好干部的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核心要素,明确把是否忠诚党和人民、是否具有坚定信念、是否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公务员录用首要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财务状况、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要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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