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度补充录用干部有关说明
现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度补充录用干部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补录计划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本次共补充录用干部1541名,其中:消防救援队伍943名、森林消防队伍598名。具体职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队伍简介详见附件2。从5月15日起至5月18日,可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1)和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http://www.mem.gov.cn)查询招录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
二、报考条件
除符合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补充录用原则、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学历的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本科批次统一录取,录取当年直接入学就读本科学历教育(除保留学籍应征入伍外),且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的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021年应届毕业生是指按录取时规定学制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报到证。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即2019、2020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下同),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二)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有关要求;
(三)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各职位明确的专业类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确定,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须为相应职位明确的专业类目录下设专业或指定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为同一专业、同一院校颁发);
(四)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
(五)热爱消防救援职业;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心理素质;
(七)具有服现役经历的须服役期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一)烈士子女;
(二)具有服现役经历人员。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招录:
(一)最高学历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重修)不及格的毕业生;
(二)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
(三)因违反纪律或其他原因受过处分的。
三、补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1年5月16日(周日)8:00至5月18日(周二)18:00期间,报考人员通过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选择报考职位,填报相关信息。在提交报考申请时间结束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的职位。
非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如果符合补录条件,直接与招录总队联系,在补录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个人申请,原报考单位提供的成绩单、报考职位说明,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需要咨询拟报考职位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的,直接与各招录总队联系。
(二)资格审查。2021年5月19日(周三)8:00至5月20日(周四)18:00,各招录总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形成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并在专题网站统一公布。
(三)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面试。6月20日前,由各招录总队组织面试,面试前依次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任一项目不合格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
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仅限测试一次,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
体能测评主要测试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任一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评不合格。
面试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报考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四)考察。由各招录总队根据录用计划,按照各职位规定的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对象。人员一经确定,不再变更、递补。
(五)公示。各招录总队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人选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任职培训。录用对象需要进行为期1年的任职培训,分别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会同各总队组织实施,其中集中培训、岗前锻炼各6个月。
任职培训开始3个月内开展体格复检、政治复核、学历学位档案材料复审。培训结束前,对任职培训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体格复检、政治复核不合格、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或者培训期间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心理素质等原因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予以淘汰。
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新任职人员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大队级(含)以下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其中在消防救援站(中队)岗位工作时限不少于3年(女性除外)。
欢迎各位报考人员对补录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招录总队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1.2021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补录干部计划表.docx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简介.pdf
应急管理部政治部
2021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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