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wangyan2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中考高考考研专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会计经济师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会资格公务员教师人力社工
医学药师医师护士初级护师主管护师卫生资格临床
临床助理
中医
中医助理
口腔医师
金融基金证券银行期货外语四六级计算机等考软考
第 1 页:面试公告 |
第 2 页:面试考场考生须知 |
第 3 页:面试考生违纪处理办法 |
第 4 页:面试考生的义务和权利 |
第 5 页:面试时间安排表 |
面试考生违纪处理办法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电子仪器设备、文具等进入面试考场。
2.面试封闭管理期间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无论是否开启或使用)。
3.穿着行业制服或明显标饰服装、头饰等进入面试考场。
4.擅离候考室。
5.面试时讲出自己的姓名及有可能影响面试结果公平公正的其他信息。
6.违反保密、回避规定。
7.不服从面试工作人员指挥的。
8.替考的。
9.将题签、草纸带出考场的。
10.在候考室或考场内吸烟、交谈、喧哗或有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警告一次,仍不改正的。
11.威胁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
12.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13.其他影响面试工作公正性或面试正常开展的言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