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凉山州202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审查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17:30。
地点:凉山州委党校 (西昌市商业街3段35号)。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2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到以下单位签署意见。
“乡镇(街道)党(工)委、本人所在单位意见”栏,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或本人所在单位对表格内容进行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服务单位不属于乡镇(街道)管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地所在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报考面向工人农民职位的,由所在企业人事主管部门或村(社区)党支部、乡镇(街道)党(工)委对表格内容及相关材料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事业编制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部门对表格内容及相关材料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
“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意见”栏,优秀村(社区)干部由考生所在县(市)党委组织部对表格内容及相关材料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其他职位由招录县(市)党委组织部对表格内容及相关材料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
2.笔试准考证。
3.截至2021年2月24日已满42周岁(即1978年2月24日以前出生)的村(社区)干部、第一书记需提供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省委、省政府及以上综合类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近期证件照(2寸)2张(与网上提交的照片相同)。
7.除上述共同需要的材料外,面向不同职位分别还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优秀村干部职位:
①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提供所在县(市)委组织部开具的截至2021年2月24日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证明材料(因开展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原书记<主任>职务调整为其他常职村<社区>干部或临时村党组织书记(工作委员会主任)的须一并注明)(要求写明具体任职起始时间,即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②“已退出贫困村”第一书记或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提供所帮扶县(市)委组织部开具的截至2021年2月24日任职已满2年且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要求写明具体任职起始时间,即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③资格审查工作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2)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
①优秀工人。提供截至2021年2月24日,5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需注明务工企业(单位)是否为四川省境内企业(单位)]和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表扬(奖励)的证明材料。
②优秀农民。提供截至2021年2月24日,5年以上在四川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含农闲在外务工)和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表扬(奖励)的证明材料。
(3)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①服务地在州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地项目主管部门开具的2021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两年和考核合格证明材料(要求写明服务期起止时间),服务地在州外(省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地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期满两年和考核合格证明材料(要求写明服务期起止时间)。
②州外(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与项目主管部门签订的协议书。
③未满三年服务期或已转为正式教师的,需提供所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④退役士兵(含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且能反映服役年限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审批表、退伍证等)。
⑤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退役士兵(含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须由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证明材料。
⑥经组织选派在艰苦边远县(市、区)从事脱贫攻坚的事业编制人员还须由帮扶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帮扶年限(写明起始时间,即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的证明。
⑦目前,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资格审查须具备的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按要求提供的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审原件收原件。
(四)资格审查流程
1.考生到相应的资格审查处(州委党校资格审查窗口)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资格审查合格证。
2.考生持资格审查合格证到面试缴费处缴费。
3.考生凭缴费发票到面试准考证领取处领取面试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要求
1.考生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2.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签署《面试考生承诺书》,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3.考生提供的材料均使用A4纸印制。
4.考生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
5.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州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审查。
6.若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须于5月12日前向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书面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书。
7.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17:00前。考生按公告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
2.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 请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2. 为避免影响考试,凡报考我州职位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凉山州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
3. 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须全程佩戴口罩。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工作安排将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网站发布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相关公告事项的,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2.考生应随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关机、停机、换号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生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录用资格,纳入考生诚信档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人员,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相关部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严肃追究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均取消录用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凉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传真):0834-3865186。
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202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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