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精心组织好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工作。组织实施好2013年公务员招录、公开遴选、政法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警等大型公务员考录工作。进一步加大县(市、区)、乡镇基层机关公务员招录力度。探索公务员分级分类考录,提高公务员考录科学化水平。
(十八)加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做好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加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管理,使新录用公务员尽快适应机关工作。采取民意测评、座谈、访谈等形式,加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及期满后的考核工作。
六、规范管理表彰奖励活动
(十九)规范表彰奖励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实行计划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规模、范围和周期,严格控制临时性表彰。进一步规范向上级推荐评选先进工作,在重要的表彰奖励项目中实行评审委员会评审制度。加强表彰奖励综合管理,控制物质奖励范围,规范物质奖励用途。提升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工作的质量。
(二十)大力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在重点项目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网格化管理等方面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在机关、学校、医院、公共交通、文化战线以及社会特殊群体中开展德能双优竞赛和评选表彰工作。进一步丰富奖励形式,开展奖励性的培训考察、健康疗养、健康体检,增强先进典型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七、提高公务员考核科学化水平
(二十一)继续加大公务员绩效考核力度。总结推广示范单位绩效考核经验,不断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建立既有机关共同特点又有岗位针对性的绩效考核操作规范。加强考核结果备案工作。加大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力度,积极推进公务员绩效考核奖落实工作。
(二十二)扎实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提高年度考核的科学化水平。加大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与完成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职责情况的结合度,严肃年度考核工作纪律,严格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运用。
八、加强调研宣传工作
(二十三)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组织领导,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组织集中培训,加强业绩考核,开展优秀信息员评选工作,切实提高信息员队伍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