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3年全省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于2013年3月2日正式启动,为使社会和广大考生充分了解此次招考工作,特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本次招考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省共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5873名(贵阳市招考计划另行单列)。其中,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共计划招考公务员4919名:省直机关(单位)及省直垂管系统计划招考535名、市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100名、县级机关(单位)计划招考650名、乡镇机关和省、市、县派驻乡镇机构(乡镇工商所<分局>、税务所、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计划招考3634名;全省省、市、县三级机关共招考人民警察954名:省直机关及省直垂管系统计划招考146名、市直机关计划招考28名,县级机关计划招考780名(其中乡镇派出所749名)。
全省招录选调生1000名:其中基层党政机关790名,基层法院110名,基层检察院100名。
招考工作的安排是:3月5日至13日,组织开展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笔试前完成考生加分工作;2013年4月13日组织笔试;5月中旬完成阅卷,划定分数线并公布笔试成绩;6月下旬完成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官抽取、面试考场安排、发放面试准考证等工作;7月上旬完成面试,7月下旬完成体能测评;8月份组织体检和考察政审,公示和录用工作;整个招考工作预计在2013年9月底结束。
二、2013年公务员招考政策调整情况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积极稳妥”推进招考工作的要求,201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原则上在2012年的基础上不作较大的变动,除继续适用统一笔试科目、放宽专业限制、取消顺延递补等几个方面的政策外,对部分政策规定作了调整和进一步完善,主要是:
一是更加突出基层导向。按照中央、省委从基层培养锻炼干部的有关精神,为优化公务员人员结构,进一步满足我省各级机关、特别是乡镇基层单位和部门队伍建设的需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建功立业、锻炼提升,从2013年起,我省全面组织实施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加大向基层倾斜。2013年全省需求计划的80%左右职位招录到乡镇机关和省、市、县机关派驻乡镇机构(乡镇工商所<分局>、税务所、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并纳入省委万人驻村帮助工作专项计划,符合国家基层就业项目相关条件的,同时纳入国家基层就业项目。同时,从2013年起,省、市、县三级国家机关需补充的公务员,每年拿出80%的补充人员计划面向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的公务员中进行遴选,形成“考录到基层去,遴选从基层来”的循环机制,建立起公务员先到基层锻炼,再根据工作业绩和现实表现选拔到上级机关工作的干部培养使用机制。
二是更加突出以人为本。拓宽了基层服务人员范围,将生源地或兵源地为本省的贵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视为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纳入定向招录范围。增加了免收报名费人员对象,在继续对贫困应届毕业生减免报名费的基础上,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可免收报名费。职位表进一步细化,在职位表里增加了招考单位详细地址、咨询电话和网站栏目,便于考生了解报考单位详细情况并咨询有关事宜。在坚持严格审查、严格把关的基础上,3月9日报名工作结束后,3月11日20:00之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除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外,可对其他信息进行修改。并在报名结束后,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使报名工作更加符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