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务员报考条件,“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但重庆云阳一名在案嫌犯却成为“漏网之鱼”,并在岗位上堂而皇之地工作了一年。近日,这名在案嫌犯和多名参与其政审的官员受到当地政府处分。
取保候审后参加公务员考试
今年1月份,有媒体报道称重庆云阳一名在案的犯罪嫌疑人成功考取了公务员,引起很大反响。
云阳县纪委副书记李军告诉记者,2011年1月,张彬曾涉嫌在湖南临湘“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被云阳警方抓获,随后被转交至临湘警方,后得到取保候审。同年8月,张彬以云阳江口镇胜元社区党支部书记身份,参加全市公务员招考并被录取,2012年初被安排到堰坪镇上班。
李军表示,云阳县纪委随即成立专案组对此事进行调查,及时作出对张彬停止工作,给予终止其试用期,取消其公务员录用资格的处罚,并深入江口镇和湖南省临湘市调查取证。
多名责任人受到处分和训诫
日前,云阳县政府向记者通报了相关情况。
临湘市公安局称,用平信的方式寄送张彬的取保候审执行通知,经查,江口派出所没有收到此通知,导致张彬未被列为监管对象,管控脱节。在公安部门查询系统进行查询时,无法查到张彬的违法犯罪记录,是导致张彬被违规录用为公务员的直接原因。
云阳县政府做出以下处理:给予张彬留党察看两年的纪律处分;给予县纪委副处级调研员向贤梅(时任县纪委常委,考察小组第三组组长)党内警告处分,还有几名责任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
云阳县政府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湖南临湘市检察机关已经就张彬“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提起公诉。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程德安表示,此事虽然仅是个案,却暴露出了公务员招录过程中的漏洞。纪检部门和司法部门应当加大对公务员招考监察力度,确保公务员招录的公平、公正、透明,以免损害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