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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召开的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传出消息:我省今年将在行政机关中选择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探索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调研试点工作。
长期以来,公务员职业被人们形象地称为“金饭碗”,受到社会的追捧,由此还衍生出了持续多年“高烧不退”的公务员考试热。在这样的背景下,我省试水公务员聘任制的消息甫一传出,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什么要开辟公务员培养选拔的新通道?这种变化会带来怎样的效果?如何确保公务员聘任制设计的科学合理?这一制度可否在整个公务员队伍中推广?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为什么推行公务员聘任制
其实,公务员聘任制不能算是一项新的制度,2006年施行的《公务员法》中就对推行这一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我省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也并非全国首创,上海、深圳、辽宁、江苏等地数年前已经在全国率先试水,并摸索出了不少经验。
据省人社厅公务员考录处工作人员介绍,相比于传统意义上的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最大的不同在于引入市场机制,将公务员的身份变成了合同制。也就是说,聘任制公务员将与机关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他们在合同期间,享受公务员编制和相关福利,合同结束后则不再享受编制和福利。
山西行政学院副院长高健生告诉记者,在沿袭多年的公务员录用制下,公务员的职业身份稳定,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一般不会被辞退或开除。一方面导致这支队伍缺乏竞争意识、工作活力不足;另一方面,也让公务员职业成了很多人眼中的“金饭碗”,而这正是近年来公务员考试热“高烧不退”的主要原因之一。
“设计公务员聘任制的初衷,正是为了解决这一系列问题。”高健生认为,实行公务员聘任制后,一方面将激活用人机制,有效解决公务员“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人事制度弊端,客观上也对在职公务员形成一种竞争压力,有助于促进政府效率、转变机关作风。与此同时,也降低了机关的用人成本,因为机关可根据岗位需要从社会上招聘人员,无需层层考试和长期培养,其聘用关系也据聘任合同而定,无后顾之忧。
“如果实行了聘任制,我也许就不会再首选公务员职业了。”一直计划毕业后考公务员的吉林大学文学院汾阳籍大四学生田挺说。调查中,记者注意到持这一想法的年轻大学生为数不少。
上海、深圳等地的实践表明,通过聘任制不仅可以从社会上吸收优秀人才,也使那些感到工作不适应或难于发挥才干的公务员可以选择退出。这种不断新陈代谢的状况,有助于减缓公务员与社会其他行业的职业差别,对整个社会转变择业观念,帮助公务员考试热的减压降温是一个很好的促进。
聘任制是否适合所有公务员
“今后,公务员聘任制是不是会在整个公务员群体中推广?或者说我们这些现有的公务员会不会在不久的将来也都改成聘任制?”在省城某机关工作的刘旭斌心存疑惑地问记者。
事实上,《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已就此做出了明确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