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3年自治区公务员招录工作。此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录7760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招录职位主要是地州、县、乡机关,自治区垂直管理系统基层单位,还有个别区级机关的特殊职位。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主要有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此外,人民警察职位还要进行体能测评,还有一些专业性强的职位须进行专业测试。
这次招录公务员时间安排如下:5月20日至27日进行网络报名、缴费和资格初审。同时,报考涉密等部门的要提前1天,将在5月19日至26日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分别在乌鲁木齐市东风路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干部培训中心和位于南湖的自治区人才市场; 7月6日、7日进行笔试;8月6日公布笔试成绩;8月15日至17日资格复审;8月20至24日进行面试;之后,要进行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环节,这些工作结束后即进行公示。整体考试录用工作将在10月底前基本结束。
此次招录对象主要包括新疆户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新疆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在新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自治区统一选派到南疆边远艰苦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或选调生的配偶、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上述人员中报考年龄、户籍、基层服务项目、婚姻状况等资质条件的计算时限,截止到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第一日。
此外,对于在职人员也提出具体要求,其报考需要经过所在单位同意,资格复审时还要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关系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须提供本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拟录用人员与原用工单位之间签署过合法用工合同,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用工单位解除相关约定。
此次公务员招考主要有以下几大特点:一是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除个别区级机关特殊职位外,全部是地州市及以下职位,其中,地州市级机关50%职位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设置;县乡基层职位放宽条件,艰苦边远乡镇大多专业不限。对于四类及以上县市职位本地户籍比例由各地州根据生源、空编和岗位实际情况在60%以内统筹把握,其他地州市职位本地户籍不超过40%。二是继续推进专项职位面向农民、工人招录公务员。报考专项职位的工人,是指自治区国有大中型企业生产一线岗位工作满3年的优秀工人或生产一线管理岗位的人员;报考专项职位的农民,是指具有新疆农业户口,在农业种植、养殖、农畜副产品加工、农资经营等生产一线从事农牧业生产满3年及以上的农民。三是继续自治区区级机关特殊职位招考工作。在坚持自治区党委、政府面向基层一线招考的总体部署下,区级机关所需人员原则上从具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中遴选产生。与此同时,从实际出发,在外事、商务、交通、水利等区直机关拿出49个特殊职位,在区直政法部门拿出70个专业性强的特殊职位面向社会招考。此外,对于机要等工作性质特殊的岗位,通过招录优秀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岗后选派基层挂职的方式补充。
需要提醒广大考生注意的:一是依据《政策解答》、《招考简章》、《职位表》和《专业目录》,理性报考。陆续发布的《政策解答》、《招考简章》、《职位表》和新修订的《专业目录》将对2013年公务员招录的政策、要求进行详细介绍,请广大考生综合把握握招考要求,结合自身条件,理性选择报考。对于教育部门新增专业,个别未纳入《专业目录》范围的,考生可选择专业不限职位报名,也可在网络报名时拨打咨询电话,提供相关资料,由相关单位进行审核后选择报考。二是认真研读《考试大纲》,积极备考。为便于广大考生复习备考,根据公务员招考总体要求,总结我区招考要求和规律,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起草了《考试大纲》,将面向社会统一发布,请广大考生关注。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批准,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用书。三是诚信报考,按要求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面试前复审。2013年公务员招录继续在网上报名同时开展网上资格初审,面试前再进行资格复审。对于报考信息提供不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获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四是通讯方式保持畅通,及时关注招考网站发布的招考公告和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注意按照简章和公告的要求,及时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招考笔试。同时,注意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递补、调剂等后续招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