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计划于6月11日开始。6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向考生发出体检前注意事项等温馨提示。
据提醒,体检前两日内,考生不要进食高脂肪和油腻食物,以保证血液化验的准确性。体检前一日,请考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及饮用其他含酒精的饮料,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不要饮水和进食,做完部分检查项目(采血和B超)后,方可进食。有特殊情况或需求,如女性受检者月经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申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公务员录用体检。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应向招考单位提出书面请假条并经自治区公务员局同意后调整体检时间。不请假且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将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自治区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体检实行现场封闭管理,安装无线电屏蔽仪,收存保管体检考生的通信工具,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及外界有任何非正常接触和联系。体检实行考生编号制度,各种表格及申请单的填写均采用“双盲法”,出具标明样本编号的检测报告,经编号还原后再填写考生姓名,各种表格由各组导医持有,各项目体检完毕后,由考生本人还原信息。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规定,考生对某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凡属规定可复检的项目,可重新检查。最终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考单位提出,经自治区公务员局同意后可以进行复检,由考生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定点医院中自行选择,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视力、血压等项目有疑问的,可当场进行复查,得出结论后不再对这些项目进行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从其他医院选派4名医生进驻体检医院,如果考生对第一轮测量结果不满意,可提出由这4名医生在换场所、换仪器的情况下再进行测量,选其中最低值记入体检表。但血压测量必须在体检当天完成,过后不再复检。经第二轮测量仍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环节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