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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记者 琚园园 昨日,记者从省公务员局获悉,参加安徽公务员省直部门面试考生须在17日资格复审。
根据安徽省2013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规定,省直部门面试定于6月21日、22日、23日进行。入围面试考生须于6月17日17时30分前及时前往所报考部门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进行。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招考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的,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由招录机关留存。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同时办理面试确认手续,按规定缴纳70元/人的面试费用。考生缴费后,招录机关即向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和《面试考生须知》。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和《面试考生须知》要求,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参加面试。已经复审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不再复审,直接办理面试确认手续。
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出现职位面试人员缺额的,由招录机关按规定于6月18日17时30分前完成递补。面试实施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