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甘肃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考区面试工作已经结束,在省直考区面试的考生以及合并职位、跨考区合并职位面试的考生综合成绩正式公布,考生可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查询。此次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录用的考生本人提出放弃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备查。此外,今年全省公务员招考考生在体检过程将有新的规定。
进入体能测评、体检考生名单近期公布
今年全省共设置招录职位1727个,计划招录总人数为2854名,其中机关公务员2406名(省直单位453名、市州195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48名(省直单位90名、市州358名),全省7万多名考生参加了统一笔试。经过笔试、面试以后,报考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进入体能测评和体检的考生名单将于近期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公布,请广大考生关注。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体检前须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依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今年全省公务员招考体检复检有新规
根据应试人员的最终成绩,按职位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省、市州考录办将分别组织体检。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针对以前部分考生对于在体检过程中产生的关于复检方面的异议,省考录办此次明确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省、市州考录办安排考生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省、市州考录办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医院和省、市州考录办应对复检项目保密。体检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体检不合格者,经省或市州考录办核准后,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