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已经落下帷幕,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预计将于2013年10月启动,11月笔试,届时考试吧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将第一时间为考生公布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与职位表,请考生随时关注。
很多考生误以为今年10月份将要进行的是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以致于很多考生错误判定自己是否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在此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详细说明:
2013年10月份启动的公务员考试是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在读的2014届全日制毕业生可以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符合要求的职位,在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即可;而国家统一招收的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国家公务员招考由各级人事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在具体细节上会因地域、部门的差异而不同,因此要以主管招考的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但通常情况下都要会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步骤:即下面的流程图:
第一步:查阅公告大纲
当我们参加公务员考试时第一点要做的就是必须要及时掌握公务员考试的招考信息,其中查看公告大纲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公告、大纲里几乎囊括考生考试时所有的注意事项,考试信息,之后还包括众多考试信息,也是报名之前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启动后,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第一时间公布的信息包括以下几条:
二、2014年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
四、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
五、2014年国家公务员报考指南
以上五条就是每次公务员招考信息公布后陆续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也希望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每一项,以免报考时遇到不必要的麻烦,为顺利报考做好准备。
第二步:填写报名资料
当熟知了招考信息后就要准备报名了,在国家公务员考试录入系统页面的左上方有个“考生由此进入”的链接,点击进入新的页面,进行考生信息注册,注册用户名要求4到20个字母或数字,密码为8到20位,要求必须是大小写字母和数字的组合,所以考生要在笔记本或者便签上记下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免得忘记用户名和密码影响接下来的报考。国家公务员报名系统要填写的内容很多,由于报考的考生较多,系统比较繁忙,页面停留时间过可能会出现考生填完信息提交不成功的现象,所以考生提前把要填写的信息写在一个word文档里保存,再复制粘贴到相应的报考栏里,这样既节省了报考时间,又大大提高了一次报名成功的几率。在这里提醒考生,考生地点是由考生自己选择的,一定不要忘了选择并检查确认自己的考点选择。
第三步:等待资格审查和缴费
报名成功之后,一般在48个小时之内会出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之前可以改报其他的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之后就不可以再改报其他职位。
第四步:查询报名序号、报名确认、缴费与打印准考证
这些程序都是报名成功之后要做的,时间不集中,每个环节都有时间间隔,考生一定要注意在阅读招考公告的时候记住这些流程是时间,免得忘记了时间而错过了2014年的国考。
第五步:笔试和面试。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笔试公共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一般是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考申论。
第六步:调剂
调剂遵循以下原则: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已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对调剂职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在递交调剂申请时间结束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改变申请调剂的职位。调剂结束后,将形成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的人选名单,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统一公布。
第七步:考察与体检
招录机关将笔试、面试成绩(如有专业考试,也列入成绩组成)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八步:公示、审批或备案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步:试用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