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川公局发〔2015〕6号)有关规定,达州市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首轮体检已2015年7月15日进行,现将首轮体检结果和复(补)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轮体检结果
详见附表。
二、首轮复检和补检对象
(一)首轮复检对象:首轮体检结果为“不合格(非当日当场复检)”并按规定提出复检申请的人员,首轮体检结果为“不合格(当日当场复检)”的考生不再复检。
其中,首轮体检结果为“不合格(非当日当场复检)”要复检的考生,应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于2015年7月28日体检集中时上交,未上交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二)首轮补检对象为首轮体检结果“暂不作结论”的人员。
三、首轮复检和补检时间
2015年7月28日(星期二)。
四、首轮复检和补检考生集中的地点
2015年7月28日早上7:30前在达州市西外市政中心对面人民广场集中点名后,再统一前往体检地点。
五、收费标准
按考生体检项目的收费标准由体检医院于复(补)检当日收取。
六、注意事项
(一)招考单位或考生对补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补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复检项目为抽血的考生,在抽血前不得进食和饮水。
(三)复检、补检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
(四)未在2015年7月28日早上7:30前赶到复(补)检集中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
(五)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参加复检。已携带的,须按要求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所有通讯工具的,在复(补)检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考录资格。
特此通知
点击下载>>>2015年达州市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首轮体检结果.xls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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