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5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要求,我区于2015年7月21日上午进行了2015年广安区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考试体检工作,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及资格复审情况,本次计划考试体检只递补一次,现将体检结果及替补体检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此次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体检人员共20名,体检结果均为合格,详见附表。
二、替补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
因有3名考生放弃体检,按照省、市相关规定,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因此,原报考报考广安区方坪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职位编码14010901)第二名龙佳敏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标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
(三)报到和体检
2015年7月28日进行体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8:30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准时到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8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与军官转业安置股,地址:广安区希望街2号)报到,统一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并不再参加复检。
(四)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4.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5.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负。
6.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省、市有关要求,经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咨询电话:0826-2226499
点击下载>>>2015年广安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体检人员结果.xls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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