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规定,现将递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体检定于2015年7月28日进行。递补体检人员务必于2015年7月27日14:30-17:00携带笔试准考证、《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及体检费(400元左右,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到地点:广元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利州区建设路61号);联系电话:0839—5201068。
三、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不吃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咨询电话:0839—5201068 3267528 3267026
2015四川广元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体检名单.xls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公安局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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