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部机关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对象
全市范围内各单位在职在编事业干部。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
(二)热爱组织工作,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三)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不符合调动规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违反计划生育等有关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4日~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方式报名,报名地点为朝天区委组织部办公室(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10楼8号房间),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考试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的方式计算参考人员总成绩。
(四)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5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试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人选到区委组织部有关科室试用,试用期限3个月。
(六)调入
对试用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及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二)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
本公告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9-8622292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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