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新疆公安机关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2015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面试工作定于2015年7月25日(星期六)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015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日程安排表》。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新疆警察学院(乌市长沙路1108号;乘52、503、526、701、922路在农机校站下车,向北前行100米。面试考生需提前一天实地查看)。
三、面试要求
1.面试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报名表参加面试。
2.上午面试10:00(北京时间)开始,下午面试16:00(北京时间)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请务必于9:00(北京时间)前到达面试考点,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请务必于15:00(北京时间)前到达面试考点。面试时间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考虑到交通拥堵情况,面试考生尽量乘公交车或出租车前往,不安排考生停车。)。
3.出于安全考虑,面试考生不得携带背包、液体饮料和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4.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面试费用40元,在面试前缴纳,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后,将相关证件交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身份后,关闭手机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交一部留一部),并进行抽签,确定面试次序。面试期间,面试考生要自觉遵守纪律,维护考点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如需上卫生间的考生,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如不遵守相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四、其他事宜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将于2015年7月29日18:00(北京时间)之前在乌鲁木齐人事考试网站(www. wlmqrsks.com)上公布,同时公布体检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公告》进行。
附件:《2015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日程安排表》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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