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兰州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事业的发展,经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兰州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条件和专业
(一)范围:甘肃省内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在编在岗干部(试用期内人员除外)。
(二)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胜任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严于律己,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团结同志。
2.兰外调入人员须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兰州市内由县(区)调入人员须具备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3.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5年8月1日)。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根据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选调范围内:
(1)见习期、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或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期限内的。
(4)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专业:
兰州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计划选调7人。其中,城市建设、土木工程、规划设计、国土管理、征收拆迁等相关专业或工作经验的2人;综合文秘1人;工程预(决)算相关专业1人;工程造价相关专业1人;会计专业1人;法律专业1人。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日—8月7日
报名地点: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人事处(通渭路1号房地产大厦1314)。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公开选调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提供:
1.报名表:报名者请填写《兰州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录入相关信息,连同其他资料一并提交。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任职文件(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会计、工程预(决)算和工程造价专业需提供相关从业资格证。
3.本人的获奖证书及相关文件(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4.单位介绍信(写明相关工作经历,注明同意参加本次选调并由单位盖章)。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三)组织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市房产局统一组织。主要对考生职位适应度、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个性特征和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对拟选调人员按1:1比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结果一律不予复查。对体检不合格者,按专业召入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由市房产局根据面试及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并开展考察工作。
(五) 确定选调人选、公示
由市房产局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等情况,确定选调人选,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房产局报市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程序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它事项
(一)此办法由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面试、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931-4607333-8223、15117262696
联系人:王媛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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