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政策与建设工程管理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绵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开考核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公开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招聘的岗位、名额
绵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名额2名。
三、报名条件
(一)必要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为结构工程、机械工程专业类、电气工程专业类,学历受国家认可。
4、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79年8月12日至1997年8月 11日出生)。
5. 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以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通用标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曾经违法生育;
4.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
5.涉嫌违法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
6.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内;
7.应当回避;
8.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9.现役军人;
10.其他按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 8月 12日至 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绵竹市通汇路78号,联系电话: 。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报《绵竹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表)。报名时须提供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条件的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时,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绵竹市人社局复审,资格审查合格并符合岗位招聘要求的进入考试。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达5:1的岗位应通过笔试考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面试
(1)笔试,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达5:1以上,先实施笔试。
(2)面试。面试参照《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组织。主要考核考生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知识等方面的情况。通过面试,考察考生是否具备从事拟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2、成绩查询
面试结束后,在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mzcin.net/)上公布所有考生的成绩。
同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并按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正检无法一次性全检的,所缺项目仅可进行一次补检。正检、补检未能一次性合格的,问题项目仅可进行一次复检,是否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公开招聘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缺额时,空缺名额依次等额递补同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
(四)考察和公示
由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组织实施考察,形成对应聘人员考核结论意见,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业务素质、现实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mzcin.net/)进行为期7天的聘前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实名制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反映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依次
递补同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对无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资格终审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前,由绵竹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合格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已就业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新聘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实行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招考风纪
督促诚信报考,狠抓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严防违规舞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把监管关口
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公招资格,若已被聘用则解除聘用。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处理追责。
点击下载>>>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7月29日
关注"566公务员"官方微信,获取最新资讯、职位表、真题答案等信息!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