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笔试成绩公布与查询
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于2016年3月底将考生成绩信息发到各市,报考人员届时可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等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
三、扎实做好考试安全防范工作
14.要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
报名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接受考生咨询。
15.要健全和完善公务员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要认真制定网上报名和笔试组织实施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预案,加强与当地教育、公安、消防、无线电管理、电力、电信、保密、交通、卫生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联系,切实做好考点选择和考试现场防停电、防火、防干扰、防泄密、防交通拥堵、防烈性传染病等各项预防准备工作。
16.要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要按照苏人社发〔2015〕441号和苏人社发〔2011〕478号、苏人社发〔2014〕274号文件要求,严密组织,精心安排,规范操作,及时查处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考场规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
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
3.笔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基本规则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1
考场规则
1.考试开始前2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按照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不得采取剪、裁、刻、撕等方式损毁试卷和答题卡,否则按违纪处理。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或为他人窥视提供便利。严禁抄袭。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翻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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