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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体检由阿勒泰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同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
2、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16年8月1日(星期一)早晨7:00(北京时间)之前,到地区会议中心(地委、行署办公楼中间一楼会议室)集合,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持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参加体检,并准备钢笔或碳素笔、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用:男生:410元,女生:500元(含早中餐费),费用自理。
5、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应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和管理。
联系电话:0906-2121721、2123683
附:2016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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