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6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贵州省2016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 、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统一简称《招录简章》)规定,遵义市2016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已基本完成第一阶段工作(含补检、复查、进一步检查),决定于近期开展考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察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招录单位及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二、考察对象
根据《招录简章》规定,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初检合格人员886人(名单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考察工作应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招录简章》有关规定执行。各招录单位应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了解以及与考生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是否录用的建议意见。
各招录单位完成考察工作后,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考察结果及录用建议按权限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
四、纪律监督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五、其他事项
1.请进入考察的考生近期尽量不安排外出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联系方式变化的,请主动联系招录单位或负责考察的单位备案,登记新的联系方式,以便考察组工作人员在必要时联系。
2.体检暂未结论的考生需完成补检、复查、进一步检查,待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考生可在接到市公务员招考办通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复查和不合格考生将另行通知。
3.选调生考察工作由遵义市委组织部另行安排部署,请关注相关通知公告。
4.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考各环节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都将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yrs.gov.cn)等指定媒体、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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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遵义市2016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名单(一)
遵义市公务员招考办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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