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这次报考公务员何时进行?怎样报考?成绩如何查询?
答:(1)2017年11月3日0:00至11月9日12:00组织网上报名,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www.shacs.gov.cn)进行考试报名。
报考人员根据"招考对象"的要求,选择"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或"不限"的类别,同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综合管理、政法、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中选择一个类别。但不涉及具体招录单位和职位(定向报考职位除外)。
(2)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了解国家和上海市招录公务员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仔细阅读《公告》、《招考简章》和《上海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报名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上海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考试报名信息表》)。如在招录过程中,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报考者在报名、缴纳有关费用后,须持有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参加2018年上海市招录公务员的笔试。
(4)笔试的时间定于2017年12月17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30 申论
下午 13:00-15: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5:45-16:45 专业科目(除农村建设管理外)
17:30-18:30 农村建设管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5)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18年1月19日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查询。
(6)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网上职位报名,职位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5日9:00至3月9日18:00。
2、问:考生如何选择考试类别?
答:报考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职位的考生选择A类考试,报考招考对象为"不限"职位的考生选择B类考试。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试类别。
3、问:填写《考试报名信息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考试报名信息表》中的项目,都必须认真、准确地填写。
(2)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
(3)报考时未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工作单位"栏填写"待业"字样。
填写《考试报名信息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关于定向职位的报考
1、问:这次公务员考试中哪些职位是属于定向报考的职位?
答:这次定向报考的职位包括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招考的职位,市外办、市友协非通用语职位,公安机关特警职位和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
2、关于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定向报考。
问:报考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如何选择考试科目?报考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能否报考其他B类政法职位?
答:报考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专业考试科目限选B类、政法。
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实行定向报名,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因此,报考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不能报考其他B类政法职位。
3、关于优秀村(居)干部等服务基层人员定向招考。
(1)问: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对象是什么?
答:①全市范围内,任职3年以上的在岗在职的优秀村(居)委会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②服务期满、考核通过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
(2)问: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如何报考?
答: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报考公务员的,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党委推荐、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
(3)问: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有哪些内容?
答: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专业科目考试为《农村建设管理》,优秀居委会干部选择综合管理类,仅测试公共科目。
4、关于市外办、市友协非通用语职位定向招考。
(1)问:市外办、市友协非通用语职位怎样报考?
答:市外办、市友协非通用语职位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符合职位报考要求,通过职位审核的考生方可获得笔试资格。
(2)问:市外办、市友协非通用语职位笔试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市外办、市友协非通用语职位作为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在报名人数充足的情况下,可最多按照招录计划人数5倍的比例,从高到低分排序,单独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问:市外办、市友协非通用语职位面试内容有何不同?
答:与其它职位相比,市外办、市友协非通用语职位面试内容增加了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按百分制折算)。专业能力测试主要从听、说、读、写、译等方面测查考生的非通用语基础和实际应用能力。
5、关于公安机关特警(防暴突击队员)职位定向报考。
(1)问:哪些人可以报考特警(防暴突击队员)职位?
答:高校体育专业毕业生、退役运动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复员士官或退役士兵。其中:
①退役运动员、高校体育专业毕业生,须获得全运会以上比赛和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单项锦标赛、冠军赛个人前八名,或获全国青锦赛、城运会个人前六名,或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前三名,从事武术、散打、拳击、摔跤、柔道、射击等竞技体育项目的优先;
②复员士官或退役士兵,须在陆军、空军空降兵、海军陆战队特战分队、武警部队总队级所属特战(反恐)分队特战岗位从事实战,并提供部队团级以上机关政治部门书面证明材料。
(2)问:特警(防暴突击队员)职位怎样报考?
答:特警(防暴突击队员)职位的报考均严格按照公务员报考程序,根据定向招录的要求,实行先报职位后考试,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报名时,要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考试报名信息表。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报考特警(防暴突击队员)职位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职位。
(3)问:特警(防暴突击队员)职位招考的笔试有哪些内容?
答: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分为:体能测试(男子3000米跑、女子1200米跑),身体协调平衡能力测试、心理行为测试、特殊技能测试(武术项目展示、枪支使用、擒敌基本功等),满分为50分,并单独设定合格分数线。
(4)问:特警(防暴突击队员)职位招考的笔试何时进行?
答:公共科目考试时间统一为2017年12月17日,请提前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为笔试完成后的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及要求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注意浏览"上海公安门户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专业能力测试之前,由招录单位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对报考者的身份、学历、比赛成绩、获奖证书、部队经历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特殊职位的定向招考。
6、关于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定向报考。
(1)问:哪些人可以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
答:持有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截至2017年11月3日前核发),且具有本市户籍(不含高校集体户口),符合公务员招录基本条件的人员方可报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截至2017年11月3日前核发),且具有本市户籍(不含高校集体户口)的人员,比照符合公务员招录基本条件和残疾人专项招录身体条件要求执行。
(2)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怎样报考?
答: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的报考均严格按照公务员报考程序,根据定向招录的要求,实行先报职位后考试,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由各招录单位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无需笔试缴费),方可参加特殊职位的定向招考。
报考残疾人定向招录职位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职位和残疾人事业单位专项职位。
(3)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招考的笔试有哪些内容?
答:笔试内容仅安排公共科目考试,不设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4)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笔试后如何确定面试人选?
答:根据残疾人专项招录具体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再进行调剂。
(5)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招考的面试如何实施?
答:由招录机关根据职位需求,采用适合残疾人的方式自主进行岗位测试。
(6)问: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在身体条件上有什么要求?
答:具体请浏览残疾人专项招录报名系统中的《关于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报考身体条件的说明》。
(7)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如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答: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7、问:报考定向职位的考生能否报考其他职位?
答: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考生,除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均不可同时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职位。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在报考定向职位的同时,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A类职位并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并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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