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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载难逢——省考与国考相遇
国家公务员考试与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相遇,必将造福千千万万考生。
2018年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笔试提前至2018年1月6日进行,这与以往几年我省公务员考录笔试参加每年4月份由国家统一命题的联考,时间上有较大的提前。公务员考试的改革显示出我省高瞻远瞩的战略布局:一、领先他省组织考录工作,全面体现“抢人才”的理念,为我省的长远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二、与高校毕业生择业周期同步,有利于今早确定意向、减少社会成本,体现了政策制定的人性化;三、独立组织试题命制,有利于提高招录自主性,降低大范围考试的失密风险,彰显出公务员考试的正式性、严肃性和公平性。
二、海阔凭鱼跃——招考计划增多
2017年招考形势异常严峻,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6466名,其中四级联考招考6018名;紧缺职位招考61名;选调生村官招考350名;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学员招考20名,公安特警招考17名。
2018年我省公务员考试招考计划增多,给更多的考生提供了进入机关单位的机会。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7328名,其中四级联考招考7053名;紧缺职位招考55名;选调生村官招考200名;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学员招考20名。
从岗位设置来看,本次考试更加呼应基层需求,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明确县级机关的执法和“窗口”单位以及乡镇机关可主要面向本市生源或户籍的人员考录,山区海岛地区可进一步限制到本县(市、区)范围,以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解决留不住的问题。县以下一线执法岗位可拿出不超过10%的计划数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希望通过采取这些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考录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改善基层公务员队伍结构。
三、公务员招考中的“减法改革”——调整考试科目
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政府改革,我省始终走在全国的前列。全面深化改革在本次公务员招考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为了集中命题精力、理顺考务组织、改善测评效度,2018年调整了分级分类考试类型及相应的公共科目考试,将原来的5类8种试卷调整为3类6种试卷:
·报考设区的市级以上机关单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申论》(A卷)。
·报考县级以下及行政执法类(含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公安执法勤务类)机关单位职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申论》(B卷)。
·乡镇机关单位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招考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除公共科目笔试外,须加试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四、“综合要宽、专业要专”——继续规范专业条件设置
为鼓励更多优秀人才到基层去,本次考试中县乡两级机关尽可能减少招录职位的专业限制,提高“专业不限”职位所占比例。
一般岗位确有专业要求的,应按学科类别设置,尽量纳入相近相关专业。对于一些专业性特别强的人才紧缺职位,可以纳入紧缺职位进行招录,在要求较高学历、较窄专业基础上,还有必要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测试,以确保“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五、笔试稍显身手,面试大放异彩——全面加强面试工作
笔试考察基本能力,面试考察综合素质。今年的省考笔试、面试占总成绩的比例由原来的5:5调整为4:6,更关注考生的面试表现。面试方式也将更加灵活多样,以提高面试的评价成效。同时,还将进一步完善面试制度,加强全过程管理,使整个面试过程更加规范、更加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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