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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公务员考试报名于1月30日举行,报名第一天,很多小伙伴们还处于观望状态,导致许多岗位暂时无人报考。同学们在报名过程中会发现,很多职位后面标注“参公管理”字样,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参公管理”?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小编就为大家解答下什么是参公管理。
所谓"参公管理",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包括两大类:
一类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如团委、科协、妇联等人民(群众)团体,因其使用行政编制,但无具体行政职能,因此称作参公群团机关工作人员;
另一类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此类单位多是党政机关的下属二级单位,比如档案局、史志办、渔政监察大队、城管执法局、劳动监察大队、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金融办、旅游局、关工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社保局、供销社等等,虽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但是此部分工作人员一般没有行政编制而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和公务员没有区别。
公务员与参公的区别与联系:
一句话来讲,公务员和参公,可以理解为只是编制不同,一个是行政编制,一个是事业编制。
公务员全部使用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但绝大部分参公(另有极少部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群众团体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使用行政编制)和普通事业单位是事业编制,普通事业编制与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在编人员身份与性质有着本质的区别,普通事业编制在编人员需经过考试才能调入参公单位和党政机关,而公务员和通过考录的参公人员是可以相互调动的。
除了编制不同,参公人员和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附则等等,包括退休,包括交流调动等待遇是一样的。
目前来看,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凡进必考"政策的实行,参公管理和公务员几乎没有实质区别,但是具体到各省市有不同的政策。
待遇问题:待遇参公单位一般是公务员单位的下级单位或者执法机构,工资待遇和公务员一样,都是财政全额拨款。
说明:参公人员在录用、晋升、考核、离退等方面完全按照公务员进行管理。一般通过省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招录考试(省级公务员统一考试)进入到公务员队伍的,在本省内均具有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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