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荆州市公安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8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荆州市2018年度荆州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
经资格复审合格并已参加面试人员参加体能测评(附件1)。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于7月4日至6日在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原沙市大学)进行。外地考生乘坐火车的换乘49路公交车在文杰医院站下车,顺长港路向东步行800米左右至工农路。具体安排为:
体能测评分三批次进行,考生按附件1安排的名单分别于7月4日(星期三)、7月5日(星期四)和7月6日(星期五)进行体能测评。
如因天气原因不能正常测评,测评延期,时间另行通知(发布)。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2),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6:30在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原沙市大学)集合。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评,当天上午7:30未到达候考场地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4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除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需提交书面申请及正规医院出具的怀孕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弃权,体能测评结果为不合格。
如有疑问,请向荆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
0716-8502909。
3.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doc
荆州市公安局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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