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选择工作定于2018年7月3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选择人员范围
从参加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具体见附件)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7月30日(星期一)上午8∶30
地点:君宸大酒店13层君宸厅(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218号)
三、职位选择
职位选择按照《2018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进行。
职位选择具体原则和方法:参加职位选择的考生根据报考职位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选择职位。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只能选择要求为本科层次职位,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只能选择要求为专科层次职位;男性职位仅限男性毕业生选择,女性职位仅限女性毕业生选择。如本科层次职位出现空缺,调整到专科层次职位进行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考生放弃职位选择的,不得再选择其他职位。职位选择后出现空缺的,从尚未选择职位的考生中,按照职位要求和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已选择职位、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18年全省公务员统一招录各环节的录用工作。确定拟录用人选以后,再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职位选择时应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
2.考生选择职位经本人签字确认后自行离场。
3.凡迟到15分钟以上或未参加选择职位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4. 职位选择全过程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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