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直属厅局公开招聘
聘任制公务员资格复审、面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直属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对参加我区2018年12月11日公务员聘用笔试,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呼和浩特市进行。(详见《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
时间:2018年12月14日上午。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609会议室。
联系电话:4824873、4824871
二、面试
面试地点统一设在呼和浩特市。(时间地点详见《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
时间:2018年12月18日下午
地点:军港酒店(金桥开发区世纪四路呼市中级法院东100米)。
三、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请于12月13日15:00起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和《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基本材料:
(1)考生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a招录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招考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符合报考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职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本人所在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等真实情况、重要信息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盖章后,一份由盖章人员留存,一份作为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凭证,《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未盖资格复审合格章,不得参加面试。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党 委 组 织 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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