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调剂、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已经公布,将进行资格复审、调剂、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工作将于2月13日-2月15日进行。
(一)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由各市级招录机关、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招考简章中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地点由招录机关电话通知,或详见招录机关网站。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对于京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获奖励证书原件。对于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
对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护照、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
对于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报考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2、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说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
3、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符合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则须提供本条第一项所列要求应届毕业生提供的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则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4、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除须提供参加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资格复审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校级教务部门盖章的已修课程成绩单。
(二)注意事项
1、由于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由招录机关按照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递补;
2、请考生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查询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及时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当天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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