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答案】A。解析:假设全部为背心,则总价为24×10=240元,比实际少400-240=160元。每件衬衫比背心多80元,则有衬衫160÷80=2件。衬衫总价为2×90=180元,背心总价为(24-2)×10=220元,衬衫比背心少40元。
3.【答案】D。解析:比赛12场负6场,负一场得0分,即胜与平的场数之和也是6场,6场比赛得16分。
胜一场得分数
兔脚,平一场得分数
鸡脚,则鸡、兔总数为6,脚数之和为16。求胜了几场,即求兔,设鸡求兔,套用设鸡求兔公式:兔数=(总脚数-每只鸡脚数×总头数)÷(每只兔脚数-每只鸡脚数),可得胜的场数=(16-1×6)÷(3-1)=5场。
4.【答案】C。解析:甲原标价元数
鸡数,甲8折
每只鸡脚数为0.8;
乙原标价元数
兔数,乙提价10%
每只兔脚数为1+10%=1.1。即可相当于鸡兔同笼问题。
求乙,可假设全为甲产品,则价格调整后,应为100×0.8=80元,与实际的100×(1+4%)=104相差104-80=24元,这是因为每多一元乙产品,就多1.1-0.8=0.3元,所以乙产品的价格为24÷0.3=80元。
5.【答案】C。解析:铅笔数量是圆珠笔的4倍,这两种笔可并成一种笔,四支铅笔和一支圆珠笔成一组,这一组的笔,每支价格算作(0.60×4+2.7)÷5=1.02元。
现在转化成价格为1.02元和6.3元两种笔共232支,总价为300元。
价格
脚,钢笔价格较贵,钢笔
兔,要求圆珠笔,则应先求出价格为1.02的笔有多少支,即求“鸡”数,采用设兔求鸡公式,1.02元/支的笔有(6.3×232-300)÷(6.3-1.02)=220支。根据比例关系,圆珠笔有220÷(4+1)=44支。
6.【答案】C。解析:可把这份稿件平均分成30份(30是6和10的最小公倍数),甲每小时打30÷6=5份,乙每小时打30÷10=3份。
假设7个小时都是由甲打字,则可以打7×5=35份,比实际30份多打了5份,这是由于在7小时内,乙参加打字的原因,那么,乙打字的时间是(35-30)÷(5-3)=2.5小时,甲打字的时间是7-2.5=4.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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