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进面最低分数线汇总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类别 分数/行测
省级以上(含副省级)职位 105/60
市(地)、县(区)级职位 95/50
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15个省区市)市(地)、县(区)级职位 90/45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职位 90/45
非通用语职位 90/45
特殊专业职位 90/45
银监会、证监会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不低于45分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类别 分数/行测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 110/60
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 105/60
市(地)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 100/55
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 95/50
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15个省区市)市(地)级及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 90/45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中央机关和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定向招录职位 105/60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市(地)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定向招录职位 95/50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县(区)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定向招录职位 90/45
中央机关非通用语职位 100/55
市(地)级和县(区)级直属机构非通用语职位 90/45
中央机关和省级直属机构特殊专业职位 90/50
市(地)级和县(区)级直属机构特殊专业职位 85/45
银监会、证监会特殊专业职位专业科目考试 不低于45分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类别 分数/行测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 110/60分
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 105/60分
市(地)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 100/55分
县(区)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 95/50分
西部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市(地)级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 95/55分
西部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县(区)级以下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 90/45分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职位 中央105/55分;地市90/50分
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85/45分
非通用语职位 95/55分
特殊专业职位 95/50分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类别 分数/行测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 110/60分
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 105/60分
市(地)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 100/55分
县(区)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 95/50分
西部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市(地)级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 95/55分
西部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县(区)级以下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 90/45分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职位 中央105/55分;地市90/50分
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85/45分
非通用语职位 95/55分
特殊专业职位 95/50分
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类别 分数/行测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 105/55分
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 100/55分
市(地)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 90/50分
县(区)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 85/45分
西部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市(地)级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 85/50分
西部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县(区)级以下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 80/45分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职位 90/50分
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80/45分
非通用语职位 90/50分
特殊专业职位85/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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