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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例分析(2题20分)
1.答:(1)本案中,对于乙的死亡,甲唆使丙砸坏屏风以杀死乙,且最终导致了乙被丙砸死,因此,甲构成故意杀人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丙并没有在主观上希望或放任乙的死亡,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因此,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2)本案中甲、丙两人在共同犯罪中构成故意毁坏财产罪。因为,甲与丙的行为共同追求同一损害结果,即A公司屏风的损坏,两人相互关系、彼此配合,一个唆使,一个实行,在此范围内构成共同犯罪。
(3)甲的行为涉及两个罪名,故意杀人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但是,从案件上看两者存在吸收关系,因此应定故意杀人罪。 丙的行为也涉及两个罪名,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丙是过失致人死亡,故意犯罪吸收过失犯罪,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
2.答:(1)本案应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本案是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而引起被害人死亡的犯罪,不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的范围,也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公务人员的职务或利用职务的犯罪,属一般刑事案件,故应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
(2) 本案经受理后应当对甲采取拘留强制措施,但须报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甲暴力干涉婚姻,致其妹妹死亡,是罪该逮捕的现行犯,其犯罪时即被发现,且欲持刀行凶,具有危险性,公安局应给予先行拘留。但因其是市人大代表,依法律规定,对其拘留在市人大闭会期间要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五、问答题(5题15分)
1.答:新时期国家安全的内容:(1)积极防范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2)及时发现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以避免造成危害国家安全的严重后果;(3)坚决打击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同时也警戒其他不法分子。
2.答:(1)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是由公安机关运用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依据公安法律、法规所从事的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2)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户籍管理工作。2)公共秩序管理工作。3)特种行业管理工作。4)民用危险物品管理工作。5)交通安全管理工作。6)消防工作。7)边防工作。8)外国人管理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
3.答: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政府领导的关系,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党政分开的原则。即把党的领导和政府的领导从性质上、职能上、内容上、方式上区别开来。(2)彼此保证的原则。党的领导与政府领导的目标一致,方针统一,在各自对公安机关的领导中,要互相保证,不能相互冲击。(3)互相结合的原则。为了完成某项任务或解决重大事件时,需要两者共同组成领导指挥班子。(4)全面强化的原则。全面强化,是指党的领导、政府领导都要加强,而不是只加强某一种领导。
4.答:督察监督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1)进行明察和暗访。(2)专项督察和集中督察。(3)受理核查检举报告,查处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保护公安民警的合法权益。(4)组织开展警务评议,听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人们群众对公安机关及其人们警察的意见。
5.答:(1)公安机关危险物品管理主要是指对管制刀具、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以防止违法犯罪分子用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在生产、运输、保管,持有、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2)公安机关危险物品管理的基本方法有:登记注册、审批发证手续;督查、检查;收缴散失在社会上的危险物品;审查、考核和培训工作人员;处理事故;推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