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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常识 公安民警现场采取处置措施的原则
公安民警现场采取处置措施,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尽量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使用较轻处置措施足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尽量避免使用较重处置措施。
公安民警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注意方式方法,避免激化矛盾;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可能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妥善处置。
公安民警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规程采取处置措施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受法律保护。
公安民警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应当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危险性、可能还有未被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人等情况保持警惕,防止、减少自身伤亡。
执法常识 营利法人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1.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2.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3.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4.设立营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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