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方针
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方针是:从严治警、依法治警。
从严治警:即对公安民警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纪律,其核心是“严”字。严格教育是从严治警的基础,严格管理是从严治警的关键,严格训练是从严治警的手段,严格监督、严格纪律是从严治警的保证。
依法治警:即运用法律、法规,对公安队伍强化管理,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基础上,促使公安队伍向法制化、正规化迈进,实现依法从严治警。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基本内容
1.宣誓
宣誓是公安民警对自己肩负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庄严承诺和保证。对新录用的公安民警,通过学习和宣读誓词,有利于坚定其献身人民公安的信念,激发其社会归属感和荣誉感,增强其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
誓词内容:“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
2.内部关系
内部关系指公安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同级与同级之间,警种与警种之间,按照一定规则构成的关系。
(1)人民警察不论职位高低,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之间是同志关系。
(2)公安民警依据行政职务和警衔,构成上下级和同级关系。行政职务高的是上级,行政职务低的是下级,行政职务相当的是同级。在相互不知道行政职务时,警衔高的是上级,警衔低的是下级,警衔相同的是同级。
(3)上级应当关心、爱护和严格管理下级,下级必须服从上级。
(4)处理内部关系的基本要求是: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互相支持,协调一致。
相关推荐:
2019年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指导汇总 |《申论》备考指导
2018公务员时事政治热点汇总 | 公务员考试经验 | 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