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科学和科学发展 的历史证明,一切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矛盾是事物的普遍本质,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矛盾不仅存在于自然界,也存在于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中,人的思维中的矛 盾是客观世界矛盾的反映。只要我们从事物的内部,从联系和运动中看事物,就会发现矛盾。“运动本身就是矛盾”。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一切科学认识的首要前 提。科学都是研究事物矛盾的,科学每前进一步都是以揭露和认识新矛盾为内容的。矛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包含矛盾的,因 而对任何事物都是可以分析也是应该分析的,所谓分析就是分析事物的矛盾。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 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复杂的事物都是由 诸多矛盾构成的系统,都包含着自身特殊的矛盾,从而与其他事物区别开来。从横向讲,机械、物理、化学、生物、社会各种运动形式相互区别,都是由各自的特殊 矛盾规定的。从纵向讲,一个系统的矛盾的展开和逐步解决都要经历或长或短的过程和阶段,都有其特殊矛盾。在矛盾群中又存在着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 盾和次要矛盾。根本矛盾贯穿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规定着事物的性质。主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非根本矛盾、次要矛 盾是处于服从地位的矛盾。在每一对矛盾中又有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由于矛盾的性质、地位以及条件的 复杂性,矛盾解决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矛盾双方同归于尽;矛盾双方形成协同运动的新形式;矛盾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用不 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意义就在于,它既是科学地认识事物的基础,又是正确地解决矛盾的关键。只有如实地分 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才能采取正确的方针和办法去解决矛盾。所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之间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具体地说,包括三层含义:
第一,矛盾的普遍性是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特殊性是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共性不能完全包括个性,事物的具体特性即个性比共性要丰富多彩得多。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互相依赖、互相联结。任何一个具体事物都是个别和一般、个性和共性的统一。一方面个性中包含着共性,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 性。另一方面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共性只能存在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表现出来。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 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没有的。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可以转化。从空间上看,在一定范围是普遍性的东西,到另一范围内则变为特殊性的东西,反之亦然。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首先,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是矛盾学说的精髓,是掌握唯物辩证法的关键。
其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的原理,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重要哲学基础,也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依据。
再次,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人类的认识总是从个别到一般,又从一般到个别,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我们 在实际工作中要运用“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科学方法。就是要求我们从矛盾的特殊性中发现并把握矛盾的普遍性,然后在普遍性的指导之下去认识特殊 性,解决实际问题。
5.矛盾分析方法
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矛盾分析法居于核心的地位,是根本的认识方法。矛盾分析法的重要作用,是由对立统一规律在辩证法中的地位决定的。矛盾分 析法包含广泛而深刻的内容。例如,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 立的方法,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等,都是矛盾分析法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