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真理与价值
(一)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
1.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同任何认识、意识一样,都是内容的客观性和形式的主观性的统一,但真理的根本属性是客观性。真理的客观性有两层含义:(1)是指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中含有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内容,真理是正确地揭示了客体的客观内容,不含有同客观实际相违背的主观成分,具有真实的客观内容。(2)是指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社会实践也是客观的。
2.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真理是个发展过程,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这是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
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有三层含义:一是就真理的客观性而言,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都包含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因此,承认客观真理,也就必然承认绝对真理;二是就人类认识的本性来说,完全可以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每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因此,承认世界的可知性,也就必须承认绝对真理。三是从真理的发展来说,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因此,承认认识发展的无限性,也就必然承认绝对真理。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度的,也有三层含义:一是从广度上说,它只是对客观世界的一定范围、方面的正确认识,有待于扩展;二是从深度上说,它只是对特定事物的一定程度、层次的近似正确的认识,有待于深化;三是从进程上说,它只是对事物的一定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有待发展。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的区别在于它们是同一真理的两种不同的属性。两者相互联结、渗透。相对之中有绝对,绝对寓于相对之中,任何相对真理中,都包含有绝对真理的颗粒;绝对之中有相对,相对是绝对的一个成分,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构成绝对真理。两者又是辩证转化的。真理是由相对不断走向绝对的永无止境的发展过程,任何真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的一个环节,这是真理发展的又一个规律。
掌握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辩证关系原理的重要意义为:一方面树立坚持和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态度。马克思主义作为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因此对它的科学态度就是坚持和发展的统一,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就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坚持和发展。另一方面反对形而上学的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真理观。绝对主义夸大真理的绝对性,否认真理的相对性,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是绝对主义的表现。相对主义否认真理的绝对性,夸大真理的相对性,把真理的相对性夸大为主观随意性,陷入唯心主义的诡辩论。
3.真理与谬误
真理发展的过程,不仅是相对不断趋近绝对的过程,而且还是不断同谬误作斗争并战胜谬误的过程。真理和谬误是相伴而生的,人类在探索真理的过程中,难免发生谬误。由于真理和谬误决定于认识的内容是否如实地反映了客观事物,因此真理和谬误是性质不同的两种认识,它们是对立的。但是,真理和谬误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包含,又相互转化。真理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没有真理也无所谓谬误,没有谬误也无所谓真理;真理中包含着某种以后会暴露出来的错误的方面或因素,谬误中也隐藏着以后会显露出来的真理的成分或萌芽;在一定条件下,真理和谬误可以相互转化。真理和谬误在一定范围内的对立是绝对的,但超出一定范围,它们就会互相转化,真理变成谬误,谬误变成真理。真理和谬误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斗争和相互转化,是促进真理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真理的无限发展过程的一个重要方面。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我们要善于坚持和发展真理,敢于和善于同谬误作斗争。
(二)真理的检验标准
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真理的本性是主观和客观的一致、符合。所谓检验认识的真理性,就是检验人的主观认识是否同客观对象相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这种情况决定了检验标准既不能在纯粹主观范围内去寻找,也不能在纯粹客观范围内去解决,而只能是把主观同客观联系起来加以比较对照,从而确定认识是否符合客观实在。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活动,是沟通主观和客观的“桥梁”,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特点和优点,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和优点。只有实践才能把主观认识同客观实在联系起来加以对照,从而判明主观与客观是否一致,判明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并不排斥逻辑证明的作用。逻辑证明是根据前提条件推断出某种结论的思维过程,它是探索真理、论证真理和扩大真理范围的重要手段,是对实践标准的一个重要补充,但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是因为逻辑证明只能证明前提条件与结论的一致性(或自治性),而不是证明它的真理性,即不能证明它们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是否一致。同时,逻辑证明中使用的逻辑法则,也是在实践中产生的,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才能获得真理性。
2.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即绝对性是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此外再无别的标准;凡经过实践证明了的一切认识都是客观真理,都具有不可推翻的性质;实践能够检验一切认识,即使当前的实践还不能加以判定,最终也会被以后的实践作出裁决。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是指:一定历史阶段上的具体实践具有局限性,它往往不能充分证明或驳倒某一认识的真理性;实践检验真理是一个过程,不是一次完成的;已被实践检验过的真理还要继续经受实践的检验。因此,我们必须把实践对真理的检验,看作是全部人类实践即无数个别的、历史发展着的、整个社会的实践对真理的检验。实践检验和证明真理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永远不会完结。坚持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既可防止唯心主义的随意性,又可避免形而上学的绝对化。
【真题链接】 生活中人们常常使用“眼见为实”,对“眼见为实”的哲学评价正确的是()。
A. 它肯定感性认识的正确认识
B. 它是人们长期积累的正确的间接经验
C. 它证明了凡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即是真理
D. 它否认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解析】本题正确答案为D。“眼见为实”是人们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经验,虽有一定的实践意义,但也有很大的片面性。亲眼所见的,有些是对客观事实的真实反映,有些则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虚假反映或骗局。“眼见为实”显然夸大了感觉在认识中的作用,将感觉与事实相混淆,把亲眼所见等同于客观事实,取代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