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群众的“安全网”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社会保险是社会保 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障制度的产
生,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 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社会保障问题高度重视。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 指出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2005年10月,党的十 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增加财政的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 措社会保障基金,逐步做实个人账户。逐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层次,增强统筹调剂的能力。 发展企业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制度改革。重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完善优抚保障 机制和社会救助体系,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 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真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2006年10月,党的十六 届六中全会指出适应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 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保 证社会保脸基金保值增值。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强化保险基金统筹部分征缴,逐步做实 个人账户,积极推进省级统筹,条件具备时实行基本养老金基础部分全国统筹。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 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 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发展社会医疗救 助。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加快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 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完善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城市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完善优抚安置政策。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 社会福利。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开展多种形 式的老龄服务。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发挥商业保险 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规范和加强经济适用 房建设,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这为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新的 任务。
二、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要求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经济发展起点低,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我 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 能力: 1
(一)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考虑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之间收入水平差异以及用人单 位和个人的实际承受能力,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养 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认真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探索 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1.养老保险。继续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推广东北三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 点经验,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将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
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 办法,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缩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 水平的差距。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初步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 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与企 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衔接。
2.医疗保险。不断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和管理,建立健全运行保障机制,加快城镇医疗救 助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补充医疗保险,构建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以保障大病风险为重点,兼顾多 层次需求的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范围。
3.失业保险。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结合失业人员求职和参加职业培训的情况完善 申领条件,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积极推动东部地区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 试点,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再就业功能。研究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问题,做出相应的制' 度安排。
4.工伤保险。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体系,继续推进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 加工伤保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完善工伤认定制度和劳 动能力鉴定制度,积极探索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建立起预防工伤事故 的有效机制,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伤康复制度。
5.生育保险。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医疗服务管理体系和费用结算 办法。
6.农村社会保险。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 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适合不同群体特点和需求的方式,着力推进被征地农民 社会保险工作,优先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抓紧研究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与 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不断增强统筹调剂的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基本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省级 统筹;逐步推进失业保险市(地)级统筹;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
(二)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险资金
规范征收流程,强化征收管理,实现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统一征收,建立征收激励机制,做到社会 保险费应收尽收。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积极探索开辟新的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建 立规范的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和支出制度,形成稳定的资金来源,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妥善 解决困难群体医疗保障费用来源问题,将困难企业职工、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城镇居民中的困难 家庭纳入医疗保障体系。
(三)积极稳妥地探索社会保障基金运营和监督管理机制
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和预警监测机制,逐步健全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内部控制 相结合的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办法,制定按基金性质进行分类投资的政策;在确保基金 安全的前提下,研究制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加强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和企业年金市场化投资运营的监管,实现规范运作和基金的保值增值。规范社会保险待 遇支付,严防基金流失,加大对骗领社会保险待遇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堵塞基金支付漏洞。
(四)完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的政策措施
研究解决城镇各类群体之间社会保险制度设计、政策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实现不同群体之间社会 保障制度政策的有效衔接,探索解决人员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问题的有效办法。
(五)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从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标准和规范服务设施建设入手,加强基础管理,整合服务资源,规 范服务流程,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全面提 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兴建退休人员公寓,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三、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途径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关系:
第一,正确处理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第二,正确处理社会保障与就业的关系;
第三,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第四,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第五,正确处理政策制定与加强管理的关系;
第六,正确处理立足本国国情与借鉴国际经验的关系。
总之,只要我们认真落实中央的各项政策,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 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就一定能够建立起来,从而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治、困有所 助,为老百姓撑起社会保障的安全之伞。
四、切实改善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
因病致贫、因学致贫、因灾致贫,是现在城乡困难群体中最常见的“致困”原因。
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十分重视。比如,2005年,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严重自 然灾害,给受灾地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部分城市低保户、农村贫困户的生活也面临一些困 难。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群众的过冬问题,并及时作出了相关工作部署。12 月,胡锦涛同志亲自倡导,在中央部门和单位全体共产党员中开展为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群众送温 暖、献爱心活动。改善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要变“年终关怀”为“常年救助”,从生活救助、生产帮扶、就业帮助、教育资助、医疗救助、法律援助 等多方面入手,对特困入口实行全方位、多层次覆盖的社会救助网络,有效地保障了群众安全越冬和 生产生活的日常需要。
要发展慈善事业。慈善事业是一项文明而崇高的事业,体现了时代要求和社会进步,展示了中华 民族的美德与和谐的理念。要建立健全“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发展机制,完善 相关政策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慈善组织建设,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促进慈善事业又好又 快发展,为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为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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