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产品责任
①产品责任的概念
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因生产、销售缺陷产品造成他人的损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产品责任中的“产品”是经过加工、制造,用于销售的产品。
②产品责任的承担
产品责任由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产品缺陷致人损害,产品生产者与销售者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即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如果产品的运输者、仓储者对产品质量不合格负有责任的,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在向受害者赔偿后有权向运输者、仓储者要求赔偿。
产品责任适用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以当事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为条件,只要受害人能够证明损害事实是由该产品缺陷引起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就应当承担责任。
(4)环境污染责任
①环境污染责任的概念
环境污染责任,是指污染者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一定方式污染环境,造成他人的损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
②环境污染责任的承担
环境污染责任由污染者承担。《侵权责任法》规定,环境污染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以污染者主观上存在过错为条件,只要受害人能够证明损害事实是由该污染行为引起的,污染者就应当承担责任。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免责事由存在两种情形: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5)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概念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是指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
②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承担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确定我国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二元归责体系。具体体现在:
对于一般主体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对于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1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关注"考试吧公务员"官方微信第一时间获取公务员报名、真题答案、备考信息!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