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会”时间以及会议内容
2018年3月5日至3月20日,为期15天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3月5日上午举行了本次会议的开幕会。会上听取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了国务院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国务院关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二、“两会”含义
“两会”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两个会议统称为“两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之一。除此之外,国家机构还包括行政机关、国家主席、军事领导机关、司法机关。需要注意的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属于我国的国家机构,它的性质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三、国家机构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经常考查性质、组成、任期、职权。尤其是职权。各个国家机构的职权不同,但有些国家机构之间的职权非常相似,容易混淆。在此,总结一下几个重要国家机构的重要职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
(2)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3)对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
(4)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立法权
(2)宪法和法律解释权
(3)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4)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5)重大事务决定权。
3、国家主席:
(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2)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和驻外全权代表。
(3)外交权。
(4)荣典权。
4、国务院:
(1)立法权。
(2)重大事项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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