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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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1995年10月6日,吴某到厂长办公室要求分房。厂长刘某以要开会为由令吴某离开。吴某不从,刘某遂不耐烦,向外推吴某。吴某在后退中不慎将办公桌撞倒,打破茶杯。刘某见状大怒,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干警赶到后,不容吴某分辩将其带到北桥派出所。第二天,某市A区公安分局以吴某妨碍公务为由,对其作出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吴某不服,提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维持原处罚决定。被处罚后,吴某仍然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撤销了A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吴某据此判决要求公安机关赔偿损失,不料遭车祸身亡,家中有母亲、妻子、儿子和儿媳。
101.治安拘留的性质是
A.行政处罚 B.行政处分
C.刑事强制措施 D.行政强制措施
102.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
A.国家 B.A区人民政府
C.A区公安分局 D.北桥派出所
103.我国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是
A.主观过错原则, B.客观过错原则
C. 双重归责原则 D.违法原则
104.在吴某死亡后,下列人员中不具有赔偿请求人资格的是
A.母亲 B.妻子 C.儿子 D.儿媳
105.我国行政赔偿的主要方式是
A.恢复原状 B.支付赔偿金 C.返还权益 D.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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