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为全椒科学发展、跨越争先提供人才保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1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及人数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共青团全椒县委副书记、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县旅游局(县体育局)副局长各1名。
二、基本条件及资格条件
全省范围内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已登记人员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干部任用条例》所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及以下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机关副科级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团县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任科员级职务1年以上。
4、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且已被聘用。
5、根据工作需要,部分职位的报考人员除须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专业和工作经历要求:
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位:工业经济、经济管理及相关专业,或从事相关部门工作满2年;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位:交通工程、交通管理相关专业,或从事交通管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规定的提任使用期限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以上(含一次)被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的;因其它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三、工作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全椒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统一组织,县委组织部设立报名点,负责报名登记、资格审查、汇总及准考证发放工作。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1份,由报名者登陆《全椒政府网》或《全椒先锋网》下载。报名登记表需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本人所在单位或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并签署审查意见;(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4)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5)相关任职证明材料;(6)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全椒县的报名者,直接到报名点报名。外县的报名者可以直接到报名点报名,也可以通过传真方式进行报名。外地通过传真方式报名者,在报名时须将本人的《报名登记表》和有关材料传真到县公选办并函寄照片,笔试前2天,考生本人持有关材料原件到县公选办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参考资格。
每个人限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应不少于10人。少于规定报考人数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可改报其他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