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选按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方式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报名人员可以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报名参选者只能选报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统一进行,审查合格人员,发给《准考证》。在资格审查及公选后续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参选条件者,随时取消其参选资格。每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的公选,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四)统一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面试)
1、专业科目考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专业知识、创意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根据政府研究室工作职能,组织专业人员命题。专业科目考试,按成绩每个职位取前10名进入公共科目考试。未进入者,自然淘汰。
2、公共科目考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内容以中组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公共科目考试连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计算总分,按成绩每个职位取前6名进入面试。未进入者,自然淘汰。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www.cqleaders.com)、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www.cqhrss.gov.cn)公布。
3、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
按三项成绩总和每个职位取前3名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当场公布,并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www.cqleaders.com)、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www.cqhrss.gov.cn)公布。
(五)体检
体检按照《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体检暂行办法》,临时确定一个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重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人事秘书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并提出任用建议。
(七)讨论决定
由中共重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根据考察等情况,集体讨论确定拟任职人选。
(八)任前公示
在拟任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7天(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九)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任职手续。
(十)试用
提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履行试任职务职责,享受同级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保留公务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