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集聚推进四川跨越发展的优秀人才,拟面向社会统筹公选一批县(处)级领导干部。
一、公选职位
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241名,其中:省直部门7名、省属高等院校21名、市(州)213名。具体职位信息请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cpta.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年龄:报考正县(处)级领导职位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6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副县(处)级领导职位的原则上不超过42岁(196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报考正县(处)级领导职位:应是现任党政机关副县(处)级领导职务,事业单位相当于副县(处)级领导职务,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按相对应的职务层次。担任上述职务2年以上。
报考副县(处)级领导职位:应是现任党政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按相对应的职务层次。不设科的省直部门(单位)的主任科员可以报考。担任上述职务3年以上。
对在抗震救灾、灾后重建、藏区维稳等重点工作中受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优秀干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2年被评为优秀的领导干部,有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等方面经历和专业的特殊人才及其他紧缺人才,任职年限可适当放宽,但必须满1年。
同级别报考人员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尚处于试用期和公选任职未满2年的不能参加此次统筹公选。
5.非公有制企业人员,报考正县(处)级职位的,应现任大型企业高层管理职务2年以上;报考副县(处)级领导职位的,应现任大型企业中层管理职务,或中型企业高层管理职务3年以上。企业规模参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执行。
6.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内外博士,有相应工作经历或相关管理经验的,工作满3年可报考副县(处)级职位,工作满5年可报考正县(处)级职位。
7.身体健康。
8.符合所报职位的其它相关条件。
年龄、工作年限、任职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31日。
三、方法和步骤
本次统筹公选县(处)级领导干部采取分轮测试、实绩量化、竞争择优的方式进行。
第一轮:笔试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测试,分两个部分,在同1天内完成。
1.综合素质测试(100分)。重在测试应试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
2.领导能力测试(100分)。重在测试应试者对案例的分析研判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40%+领导能力测试×60%),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轮人选。
第二轮:面试(100分)
由职位所在市(州)、省直部门、省属高等院校分别组织实施。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在测试应试者的认知水平、应变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第三轮:实绩量化(100分)
主要包括:岗位关联度与学习专业背景、基层任职经历、重大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立功受奖、学术研究和创新创造成果等。考生在面试前向职位所在公选办如实提供个人实绩相关证明原始依据。由职位所在市(州)、省直部门、省属高等院校面试考官组集体评价量化。
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实绩量化得分×10%,从高分到低分,取前2名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不合格者,依次替补。
第四轮:考察任用
市(州)委组织部、省直部门和省属高等院校干部(人事)处负责对所辖职位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主要通过个别谈话、履历分析、民意调查、专项考察、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等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群众公认度,分析考试得分与能力实绩的匹配度、任职经历与岗位需求的相适度。
根据测评和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州)委常委会或省直部门党组(党委)、省属高等院校党委集体讨论、票决,确定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若职位没有合适人选,可作空缺处理。对任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2年6月6日8:30至6月11日24: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的方式,均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文件大小16-30KB,jpg格式)。
(三)资格审查
职位所在市(州)、省直部门、省属高等院校公选办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对资格审查存在异议的,可以向职位所在市(州)或省直部门、省属高等院校公选办申请复核。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即可与职位所在市(州)、省直部门、省属高等院校公选办联系,及时进行资格复审,可采取现场复审、快递复审、视频复审、传真或电子扫描复审等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任职时间证明、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6月12日17:00之前,完成资格复审和职位调剂。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人数与选拔职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0:1、不低于8:1,专业性强、要求特殊的职位不低于6:1。不足规定人数要求的,可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进行调剂,仍不足规定人数的取消该职位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14日8:30至6月16日24: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
2012年6月17日,上午9:00-11:00,综合素质测试
下午2:30-4:30,领导能力测试
2012年6月30日,面试、实绩量化。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
2.资格审查通过后原则上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须改报其他职位的,应书面向省公选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改报。
3.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信息虚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并视情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
4.笔试共设21个考点。省外考生,报考省直部门(单位)、在蓉省属高等院校和成都职位的考生,报考阿坝、甘孜、凉山职位的州外考生,统一在成都考点参加笔试;无论是报考本州还是州外职位的阿坝、甘孜、凉山考生,分别在本州考点参加笔试;其余考生在职位所在地考点参加笔试。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及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省公选办负责解释。
附:
2.四川省2012年统筹公选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名咨询及监督电话
四川省统筹公选县(处)级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6月6日